大家好!今天有条新闻上了百度“热搜”,说的是吃饭不给钱的事件。新闻题目是《女子吃元霸王餐被处拘留10日》。
事件发生在福州。本月3日,今年21岁的女青年林某来到一家餐厅,她要了4种菜品。都是高档菜,燕窝、鲍鱼、雪花牛肉、龙虾汤烩翅,共元。吃好后,她就是不付账。
后来,当地公安派出所来处理,联系女青年的父母,其家长不再帮忙付款,支持依法处理。后来,这名女青年因为霸王餐被行政拘留10日,遭牢狱之灾。
霸王餐是指到营业性饭店吃饭,吃完后付账,或者没有第三方代为付账,并且老板也对所需消费进行正常追究的。也有的吃完开溜,悄悄走人、逃跑等,只要吃完不给钱的,都是吃霸王餐。
近年来,吃霸王餐的事件,常有发生,不知道这些人哪有这个胆量?
去年今年8月,在上海金山,彭某与朋友们到一家酒店聚餐,彭某以没有带钱等理由,没有支付钱款。据了解,彭某先后在多家商铺吃喝玩乐,拒绝支付消费金额多元。后来,因为屡吃霸王餐,被金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年12月,在银川,一男子钟某在一家餐厅吃饭,以身上没钱为由,拒不结账。其实只有元。后来,发现钟某常吃“霸王餐”,先后拒不支付菜金多元。后来,钟某被判刑2年,遭牢狱之灾。
年秋季,在安徽,一男子在餐馆中吃完饭不付钱,其实只有元。他说是卫生局局长的亲戚,要求免单。原来他专门用来吃霸王餐的,老板娘直接报警,后来民警拿出手铐带回派出所处理。
现在是文明社会,吃饭掏钱付账,再正常不过的事件了,如果您没有钱就不要去吃。可是有些人抱着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,也许老板不计较。其实,做人还是要踏踏实实。
女青年林某,今年才21岁。进了看守所,她悔不当初。这个时候,她认识到“勿以恶小而为之”的道理了。
“君子坦荡荡,小人长戚戚。”这是《论语》的名言。孔子认为,作为君子,应当有宽广的胸怀,可以容忍别人,容纳各种事件,不计个人利害得失。心胸狭窄,与人为难、与己为难,时常忧愁,局促不安,就不可能成为君子。
燕窝、鲍鱼等元,女青年独吃霸王餐被拘留:勿以恶小而为之。对于这件事,您怎么看?欢迎